2016年6月1日前童装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市场销售
问:婴童纺织品新国标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? 陈春梅:婴幼儿和儿童年龄幼小,自我保护意识弱,婴童用品的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。为保护婴幼儿及儿童这类特殊群体的安全和健康,国家标准委在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8401-2010)的基础上,于5月26日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31701—2015)。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(童装)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该标准设置两年的过渡期,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 问:新标准为什么要设置两年的过渡期? 陈春梅: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,缓解库存和市场压力,新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。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。在过渡期内,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,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。2018年6月1日起,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。该标准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,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。 问:标准适合哪些婴童产品? 陈春梅: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0——14岁婴幼儿及儿童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,包括服装、床上用品等。布艺毛绒类玩具、布艺工艺品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、箱包、背提包、伞、地毯、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。